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我司拟对深圳市国瓷永丰源瓷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400 180 6666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下围工业一路23号
邮编:518083
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29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深圳市国瓷永丰源瓷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下围工业一路23号 | 深圳市国瓷永丰源瓷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将画金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2. 多个废气排放口合并工程、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 3. 生产废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由原《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0)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83号》中的标准限值更改为广东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的排放标准 | 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粉尘废气,有机废气,窑炉、烤房、干燥喷粉塔等废气。其中粉尘废气采用滚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窑炉、烤房、干燥喷粉塔等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源,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风机减震台座和安装管式消音器、构筑绿化带吸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瓷片、废石膏等,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危废: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含有废抹布、废容器、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区,委托有危险经营资质的单位定期拉运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永丰源瓷业废气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盖章版)2024.1.17.pdf
下一个:
发布日期:2023-01-03 发布者:国瓷永丰源
©2019 深圳国瓷永丰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45296号 Powered by szweb